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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私家调查:如果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分割财产吗
日期:2024-12-12 浏览次数:85
如果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分割财产吗

一、如果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分割财产吗

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离婚的状况之下,一般而言,法院并不会直接介入当事人之间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事宜。

然而,若出现特定的客观状况,比如其中一方有故意隐瞒、擅自转换、肆意售出或毁损夫妻双方现有的共有财产,甚至滥用共同财产,抑或是伪造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恶劣作为;又或者是担负家庭抚养责任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亟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承担相关的医疗支出费用等等类似的独特情境时,即使不涉及到离婚问题,法院亦可在法律框架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进行适当的分割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如果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倘若其中一方对于离婚事宜持有异议,那么另一方可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予以解决。

然而,持反对态度的一方往往会竭力提出种种看似合理且言之凿凿的理由,例如他们可能声称夫妻之间的感情并未彻底破碎等等。在此种状况之下,主张离婚的一方必须向法庭提交充分的证据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到达无法挽回的地步,诸如存在重婚行为、与第三者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抛弃家庭成员、沉溺于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等情况皆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如果不同意离婚,有必要答辩孩子归属问题吗

倘若您对于离婚主张持有异议,那么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针对孩子归宿权这一议题进行辩护仍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毕竟,尽管目前您可能无法接受离婚这个现实,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庭最后做出离婚裁决的可能性依然无可避免。在此种情形之下,尽早表明您在孩子归属问题上的立场以及提出相应主张,将有助于法庭在未来做出决定性判决时充分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从而得出更为公正合理的结论。另一方面,即便此次诉讼未能达成离婚的结果,相关的辩护观点亦有可能为今后的诉讼提供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破裂而被割裂或消除。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都仍然

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基本权利和义务。对于年龄不足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应当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未达成协议时,法院通常不介入共有财产分割。但如果一方隐瞒、转移或毁损共有财产,或滥用共同财产,伪造债务,或患病方急需治疗而另一方拒绝支付,法院可依法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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